到一個地方旅遊一定要嚐嚐當地的特色美食,這是旅行亙古不變的硬道理。蘭嶼的特色美食當然就是飛魚,但這個時候已經過了飛魚季,加上我對腥味很重的食物其實不太感興趣,因此我們並沒有特別渴望一定要吃到飛魚。在蘭嶼,與其說要吃到什麼特別的食物,倒不如說是品嚐特別的人文風情。
我們在蘭嶼的五天四夜,早餐是民宿提供的豆漿、紅茶、漢堡、蛋餅、蘿蔔糕之類,是民宿主人一早買來,會放在每個房間的門口。午餐和晚餐我們就在外面覓食,以下就記錄一下我們這幾天吃的食物。
在蘭嶼的第一餐是中午,原本想吃7-11隔壁那家小吃店,但中午吃飯的遊客太多已經沒位置了,我和阿諾騎車往椰油部落的方向走,才過加油站沒多久就看到在邊坡上有一家麵店,而且名字好可愛叫「麵小妹」。
相較於客滿的小吃店,我們進去這家麵店竟然一個客人都沒有,難道是東西不好吃?看了菜單,都是阿諾喜歡的古早味小吃,我也點了特製乾麵,乾麵口感清爽,意外的好吃,非常符合我的口味。老闆娘看起來不像小妹,而是染著金髮的型姐,吃完之後我向老闆娘說謝謝,麵很好吃!她笑著說,都是台灣小吃,你們在台灣也吃得到。
這家「咪咕曼」小吃店位在7-11隔壁,我們吃了兩次,不是因為太好吃,而是位置太好太方便。因為就在開元港附近,店面看起來有特色,裡面座位是古老縫紉機改造的桌子和木造的椅子,整潔乾淨又具創意,用餐時間常常都客滿。
店裡空間蠻大的,從播放器放送的流行歌曲在偌大的空間裡流竄,原住民愛唱歌會唱歌似乎是天性,晚餐客人少時,店員不那麼忙,一位年輕的女孩在櫃檯內邊做事邊隨著音樂哼唱,唱到副歌從丹田吼出高音時雙手還會高舉定在半空中。看她如此愜意自在,暗自覺得有趣,隨之心情也輕鬆起來。
焢肉飯80元。
牛肉麵150元。
這家不起眼的小吃店位在從民宿出來連接環島公路的交叉路上,交叉路口立著一根寫著「朗島部落」的大柱子,其實位置很容易辨認。但因為它沒有一個像樣的招牌,餐點名稱又似乎是開玩笑地胡亂塗鴉在外牆,我們騎車外出來回經過好多次,從來沒有認真地覺得它是一家有營業的小吃店。
第三天我們終於進去了,很簡單的一些麵類小菜,牛肉麵、米粉、焿麵之類,令人意外的是牆上寫的營業時間到凌晨兩點,附設卡拉OK,原來不只是小吃店,還是KTV的概念。
「迦南園船屋餐廳」外觀是拼板舟的造型,位於朗島部落往東清部落的方向。店裡空間很大,船屋的座位是在二樓,從窗外看出去,可以看到隔壁朗島國小有一群青少年在籃球場打球。
原來這裡是飛魚炒飯的創始店,飛魚捕撈後有些會曬乾儲存,飛魚炒飯的飛魚應該就是曬乾後切成小塊用來炒飯,吃起來有類似柴魚的香味,但沒有吃魚肉的感覺。在我們吃過別家的飛魚炒飯後,果然迦南園的飛魚炒飯是最好吃的,稱為創始店一點也不為過。
這一餐應該是阿諾最喜歡的一餐,在蘭嶼隨便走都會看到羊,現在總算吃到羊肉了。
「聖恩羊肉風味小吃」位在東清村,但不曉得是屬於東清部落還是野銀部落,總之這個招牌很吸引阿諾,店門口還附設石板烤肉,話不多說一定要先嚐為快。
菜單大多是羊肉料理,羊肉炒麵、炒飯、羊肉熱炒、羊肉湯等等,還有少數青菜類。我不喜歡吃羊肉,所以點了飛魚炒飯,阿諾當然不會錯過加點外面的石板烤肉,他去挑了一塊肥豬肉,烤肉的是一對祖孫,肉烤好後就會幫客人送上桌了。不過原來店家和石板烤肉是不同老闆,要分開付費的。
在紅頭部落遇見一家可愛的剉冰店,由漂流木搭起的座位區別有一番風情,我們躲藏在茅草屋頂下避著毒辣的太陽,坐在長板凳上大啖清涼的剉冰。此時此刻,我們暫時化身為風景裡的人物。
在蘭嶼的最後一餐是燒烤吃到飽。燒烤吃到飽在蘭嶼似乎非常受歡迎,通常都要先預訂才有位置(話說在台灣似乎也是如此,這應該是台灣人嗜吃的通性),很多民宿都有代訂的服務。我們沒有請民宿預訂,只是到了最後一天,阿諾突然想吃燒烤吃到飽。
我們原本想去「有一間燒烤」,它就在7-11附近,結果想當然爾是客滿。正當我們在想是不是吃別的,我突然想起7-11樓上那家小七冰店好像也有烤肉,因為每次經過7-11都會看到小七冰店又有另一個烤肉的招牌,同一個地方有兩個招牌,又賣冰又賣烤肉,是同一家店嗎?還是不同的兩家店?看到這種混淆的訊息,我通常都覺得不可靠。
於是我們上樓一窺究竟,真的有烤肉,而且一樣是吃到飽,重點是,比起「有一間」的人滿為患,這裡空間寬敞,距離「有一間」只有幾步之遙,竟然只有一桌客人,人氣指數也太懸殊了吧!
先不說食物好不好吃,我認為這個有趣的現象其實是一種資訊不對等。原本之所以選擇「有一間燒烤」,是因為它在7-11附近,位置和招牌都很明顯,加上我在網路上看過有人介紹,所以它算是小有名氣。大部分遊客應該也和我接收到同樣的資訊,所以選擇「有一間」,所以它人氣很旺;而小七冰店的烤肉或許不比「有一間」差,但它的位置不明顯,網路上少有人介紹,因此它的資訊沒有被突顯,它的能見度很低,所以也不會有遊客特地造訪。
同樣的道理,位在邊坡的「麵小妹」,它的麵其實比「咪咕曼」好吃得多,但它的人氣卻遠不敵在7-11隔壁的「咪咕曼」。
我想表達的是,一家店的人氣關鍵不完全在於品質,占大部分比例的因素是它有沒有被看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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